【元】故中山處士林明甫墓銘大德十一年二月(福建莆田 林遵文明甫)
國清林氏之昭曰回年府君、贈承奉郎國鈞,於艾軒為諸父行。穆曰存庵先生浦。生雷震,震生丞,丞生夢栗,其嗣適諱遵文,字明甫,自號中山處士。生於甲辰四月。娶朱氏,生丈夫子二:曾度、曾贍。女子一,歸吳遯山次男公老。孫男三:實、寶、潜。以大德庚子九月某日考終,年五十七。余聞而哭之三。丁未仲春,卜某日窆於其原。前期,明甫親友存厚戴君元吉為其孤來徵銘,且告緩故。余對存厚泣霑襟,曰:“余嘗銘明甫先君子定齋矣,尚忍銘吾明甫乎哉敢不諾!”嗚呼,明甫家聲之懿、世學之傳,余初意快士;及門授業,迺衣服朴而無華,辭觀德而有度,識高趣正,余大器識。每月兩講,雨甚亦至,耳聽手抄,退質所疑,涣然怡然,則於吾言無不説。舉子業中,方幅間得前輩緒論,扣所自,以網山、樂軒、宏齋三先生對。結字小楷不俗,五七言妥帖深遠。為子弟無違禮,處伯仲皆順德。日校讎經史,客來開樽觴詠。春初秋九,湖上宴集,族戚怡如。風月佳時,買舟速余耕樂堂前、濯纓亭上,爵油油後,賦程伯子“四時佳興”,殊不减舍瑟人。兵火後,明甫孤苦負土,中猶遣伻來勞余。戊戌,酌余穀城,炰鱉擘蟹。明甫語余:“軒冕無分,湖山緣。”今猶旦暮,明甫已不可作。明甫雖事作業,非賜之殖;最樂周急,非商之恡。與人立然諾,非求之辟;凡事務平實,非師之過。貢法久停,擇師教子,惟聖哲之書乃讀。馬復有令,計租受庸。於刀筆之習,必戒“箕裘吾世業,圭璧爾元身”,此明甫過庭之誨,可以知所學所存矣。婚嫁之債甫畢,鐘鼎之養不待,世運浩禚,人壽爾夭,奈何乎a甫!追念疇昔,落月屋梁,如見顔色,不惟存厚痛吾明甫,余彌痛吾明甫。銘曰:
忠信篤敬若而人,文質彬彬若而人。之人也,斯可謂之處士。
命子以曾欲其孝,兄弟友于信其孝。之子也,斯可謂之雅子。
二孤皇皇,相厥陰陽。有封若堂,歸燕爾藏。
德厚者流光,善積者慶長。書種兮不斷,來裔兮永昌。
本文录自《四如集》卷四
可参考本族【《承奉郎林公墓誌銘》《處士林公墓誌銘》陈宓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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