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朝墓志

【元】贡师泰《龙泉县君潘氏墓志铭》(丽水 林定老妻潘氏)

时间:2014-11-06 06:57:01   作者:贡师泰/林茂则 林田胜整理录入   来源:《玩斋集》卷十   阅读:1647   评论:0
内容摘要:【元】贡师泰《龙泉县君潘氏墓志铭》(丽水林定老妻潘氏)

【元】贡师泰《龙泉县君潘氏墓志铭》(丽水_林定老妻潘氏) 图1


按四库全书版《玩斋集》校对


【元】贡师泰[1]泉縣君潘氏墓志铭》(丽水 林定老[2]妻潘氏)

 

故中順大夫、新州知州君之配龍泉縣君潘氏,諱妙真,-之麗水人也。曾祖恕,宋平江府吳江縣丞。祖應發,宋鄉貢進士。父弼,將仕郎、廣東廉訪司照磨。母何氏。縣君幼專靜,能誦《小學》、《四書》、《詩》、《禮記》及諸女史。年十六,歸于新州。新州諱定老,字君則,故仕族,與潘世爲姻家。人國朝中微,潘氏獨富盛。新州煢然孤立,克自力於學,照磨君深器之,欲以縣君妻焉。姻黨咸言,縣君生富家,習華麗,恐不能安其貧。及歸林氏霞雌良w綺,服練素,躬治絲枲麻布。事大姑夫人、姑夫人,朝夕執饋饍惟謹,二姑並愛重之。夫人晚苦足疾,每起居,必親抱持。殆病革,縣君焚香默禱,到股作肉糜以進,翌日遂愈。及夫人卒,事夫人尤篤。夫人性嚴毅,縣君左右承順,無不曲盡其意。夫人嘗語人曰:“林氏家衰久矣。得新婦賢,又多男子,林氏其將復興乎!”鄉里親戚聞潘氏名,亦往往指爲閨門濾。夫人年八十二終,將葬,縣君夢神人示之兆,卜果吉。其禮親舊無間貧富,撫僕隸務盡恩信。諸子侍前,每援引古今人物高下,教以立身大節,少有過,立責不貸。尤通醫書,家人遇小疾,輒自劑善藥療之。平居極儉薄,每得珍菓嘉饍,必以祭,徧分家人,然後食。治家嚴而有法。新州得-志學問,無内顧憂者,實縣君相之也。新州登辛酉進士第,同知奉化州,以恩封宜人。再授興化府判,以階五品得今封。後官新州,階四品,當進郡封,會新州卒,不果請。其在蒲陽時,媪有售珥珠者,家人請市之。縣君曰:“此珠直當府判數月俸,家本儒素,惡用此爲?且非所以示子孫-。”新州殁後,子誠祖以蔭補,彬祖以進士舉,先後入官,咸迎縣君養,遇飲食過豐,輒不樂,常戒之曰:“汝能勵志清苦,雖蔬食飲水,吾樂也。”至正十一年正月,左體忽患末疾,六月二十三日遂不起n縣君生于至元壬午正月十二日,至是享年七十。子男四人:瑞,早卒;次誠祖,從仕郎、建寧路松溪縣尹;次彬祖,從仕郎、池州路青陽縣尹;次似祖,鄉貢進士第一人,以恩授處州路儒學正,卒。孫男十一人:公慶,鄉貢進士、浙東廉訪司書吏;次公興、公溍、公繹、公庠、公質、公廉、公綬、公異、公贊、公實。女八人。曾孫男五人:文昭、文暉、文温、文照、文昌。女四人。誠祖等以其年八月庚子,奉縣君柩合葬于麗水縣元和鄉大杉茭洋新州君之墓既葬之十一年,彬祖至閩,以新州門人行樞密院經歷劉基狀來謁銘。師泰惟新州領甲寅鄉薦,時先文靖公寔爲考官,及彬祖之舉,師泰又忝列校文(,於林氏有再世之契。且君之言,信而可徵,是宜銘。

銘曰:

括蒼之望,曰林與潘。潘有淑女,其德孔閑。

來歸于林,克順克惠。克孝于p,克昌厥裔。

相其夫子,以有令名。擢第錫爵,卒守專城。

龍泉疏封,寔爲大縣。被服之華,式光主奠。

有子鼎峙,各獻爾能。父澤是繼,世科是承。

魚軒就養,綵服先後。白髪希年,遹介眉壽。

鄉鄰之訓,闔壷之模。母n婦道,綽有令譽。

大杉之麓,封若堂斧。茂爾松柏,以永千古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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卜果吉:卜,原作「十」,據文淵閤四庫本改。

從仕郎池州路青陽縣尹:郎,原作「即」,據文淵閤四庫本改。

師泰又忝列校文:忝,原作「泰」,據文淵閤四庫本改。

 

贡师泰《玩斋集》卷十

全元文 45 370


[1] 贡师泰(1298-1362年),元代著名散文家。字泰甫,号玩斋,宣城(今属安徽)人。元泰定四年(1327年)进士。曾任吏部待郎、兵部侍郎,礼部尚书,官至户部尚书。


[2] 林定老,元代进士,丽水人,《中国科举辞典》r成化《处州府志》、道光《丽水县志》、《全元文》卷九三四均有传。参见链接【元】林诚祖《林定老圹志》(丽水 林定老)

【元】贡师泰《龙泉县君潘氏墓志铭》(丽水_林定老妻潘氏) 图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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